修道如果遵循著道心而行,那麼在修辦道的過程中,縱然有所得失,
也就沒有什麼理由可說了。如果還有什麼理由可說的話,那是人心的作為,
不是一個真正修道者所應當有的行為。
院長大人訓示:「在真理的眼前,沒有理由兩個字;在聖佛的眼前,沒有困難兩個子。」
既然要修道,就必須遵循道心來修道。但是在我們還沒有達到明心見性、
天理流露的當前,我們應該如何來行,才不致於悖理犯義,做出傷天害理的事呢?
大概也唯有憑依聖佛所垂示的規戒理則,作為修辦道的準則了,
也只有如此,才不會修道而離道。
此書實為修道之寶鑑,脫苦海的慈航。凡有志於修道者,如能在其位,
而謀其政,且盡其責,那麼離道也就不會很遠了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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